项目名称
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112黄骆路、X116明民路等8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WH810GL24SG3238
任务书编号:
FS******241313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WH810GL24SG3238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刘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
吕梅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1-20 9: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资格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投标报价
******.79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徐灵霞
资质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3434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7元
姓名:陈拓
资质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湘************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54元
姓名:陈福新
资质证书编号:桂************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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