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天府新区 ******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变更公告
(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 ******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更正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三、原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7 09:00 至 2024-12-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7 09:00 至 2024-12-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四、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关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